六旬妓女迷暈兩阿伯偷4.8萬元財物 認罪判入獄5年

被告俞小飛認用有安眠成份的抗抑鬱藥放恩客飲品再偷走財物。



63歲妓女,在接待兩名分別77及68歲的恩客時,給他們服用混有安眠成分的抗抑鬱藥的飲料,待恩客昏睡後取走總值4.8萬元金戒指、金頸鏈及現金等。妓女今在高等法院,承認四項意圖犯罪行而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及偷竊罪名,並稱為病態賭徒丈夫還債,經濟困難而犯案,法官考慮被告年老仍要出賣肉體賺錢,判她入獄5年。


被告俞小飛(63歲),過去有10次案底,其中五次是偷竊,她曾因偷竊罪而被判囚8個月。辯方求情時,被告已婚,在案發時任月入8000元的清潔工,但因任公務員丈夫為病態賭徒,欠下賭債,又要負擔患有鼻烟癌及中風的父親在內地照顧費用,加上她的兄弟姊妹不時問她借貨,在經濟困難下犯事。


被告把自己的抗抑鬱藥混入事主飲品

辯方又指,被告與丈夫結婚多年未能懷孕,遭同住家姑不滿,致令她患有抑鬱,曾兩度輕生,而被醫院處方抗抑鬱藥,而她給予兩名受害人便是醫院早前給予的藥物;事件被揭發後,她一度要求和丈夫離婚,但丈夫對她不離不棄,拒絕離婚,更打兩份工以協助照料外父的生活費。


官考慮兩事主健康未嚴重受損

法官判刑時同情被告身世,指被告年老仍被迫從事出賣肉體生活,但其所干犯罪行嚴重,尤其意圖犯罪行而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及偷竊罪名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但考慮兩名受害人健康未嚴重受損,決定判處被告入獄5年。


案情指,2015年9月9日下午,被告在荃灣楊屋道向77歲姓馮的男子兜搭,表示可提供按摩服務,兩人購買咖啡和奶茶後便到賓館,可是馮喝完奶茶後便暈倒,醒來後發現身上現金2000元及一隻價值3000元的金戒指不見。


被告所用藥物有安眠成份

2015年9月30日傍晚6時,被告以同一手法邀請一名68歲吳姓男子共飲罐裝啤酒,之後吳暈倒,醒來發現身上價值4萬元金頸鏈不見。兩名受害人各自被送到仁濟醫院,發現兩人尿液檢測到唑批坦,兩人均住院兩日後出院。根據香港大學藥理及藥劑學系講師林珮珊報告,唑批坦是常用失眠藥物,可在30分鐘內促睡,並可引致不良反應,輕則感到暈眩,重則失去知覺甚至昏迷。


警方於2016年3月2日在荃灣沙咀道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欠人錢偷竊控罪,並已賣掉有關金飾,花光贓款。


[US]


A 60-year-old prostitute stunned, two arbiters stole 48,000 yuan of property  

Pleaded guilty and sentenced to 5 years in pr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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